宜春学院后勤管理处考勤制度

作者:文章来源:浏览次数:703发布时间:2016-08-20

 

宜春学院后勤管理处考勤制度

后勤管理处是集管理、监督、服务于一体的职能部门,同时也是校机关的窗口单位,要树立我处形象,做好后勤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学校考勤制度;同时也要规范处内部请假制度。为此特制定后勤管理处考勤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后勤管理处职工应执行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中途外出;上班时间应抓紧时间,专心、认真做好本职工作,讲求效率;上班工作时间内不得办理与工作职责无关的事宜;对工作拖拉、漫不经心者,各级负责人应给以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记入年度考核并报后勤管理处备案。

二、后勤管理处鼓励广大职工勤到现场,深入第一线调查研究、掌握实际情况,并做好现场情况记录,遇重要事情汇报主管领导,做到一一落实解决。

三、严格请假制度

(一)确若有事需暂时离开科室,须说明外出理由、去向及联系方法。

(二)处负责人请假由分管校领导审批;科长请假1天以内由分管处长审批,1天以上由处主要负责人审批;职工请假1天以内由科室负责人审批,1天以上3天以内由分管的处长审批,3天以上由处主要负责人审批。请假由本人申请,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并向综合科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三)病假须出具有关证明或说明情况,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到处综合科登记。

(四)因公外出者,须将离校时间、去向、联系方式通知综合科,综合科要做好记录。为联系工作方便,外出期间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五)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探亲假原则上在寒暑假一次用完。

(六)请假期满或假期未满提前上班者,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如需续假,事先要口头或电话提出续假理由,按手续报经领导批准,方为有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后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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