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院学生公寓空调使用报修说明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宜春学院后勤处浏览次数:808发布时间:2016-10-08

各位同学:大家好!

学生公寓空调采用租赁使用的管理模式,大部分学生寝室已统一预装空调同学们可自主选择是否租赁使用空调将根据同学们的选择调整相应的寝室。现就空调租赁使用和保修具体事宜说明如下:

1.空调租赁服务地址主教楼后面附一楼“空调运营维护中心”

2.空调品牌规格型号:大1.5P格力空调能效等级:二级,冷暖型

3.空调租赁价格:租赁价格288元/台/学年,即8人间寝室36元/年/人,6人间寝室48元/年/人,4人间寝室72元/年/人。

4.空调使用租金收取方式

新生按学制减1年一次性缴费,老生可选择按年交或一次性缴费,1年起租租金由寝室所有成员共担协议到期后,按协议办理退租或续租手续。

5.办理空调租赁流程

同学们以寝室为单位租用空调,寝室全体同学到“空调运营维护中心”与其签订“学生寝室空调租赁协议”交纳空调使用租金领取收费凭证。学生凭收费凭证到学院电费充值处办理空调使用手续。

6.空调运行服务

格力空调在校内设立空调运营维护中心,长期派驻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空调安装、调试、维修、保养、清洁等服务。服务热线:3201819。

监督管理电话:  3202590 (后勤管理处水电服务中心)        

                3202606 (学工处宿管科)

7.其他

① 因部分寝室没有预装空调,需要加装空调的同学,以寝室为单位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后,由学院汇总至学校后勤处和学工处,安装申请通过后由学院通知“空调运营维护中心”安装空调或调整到有空调的寝室居住。

② 如有已安装空调的寝室全体同学一致选择不使用空调的,由学院调整到没有安装空调的寝室居住。

③ 空调租赁期内,同学们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使用空调,在任何情况下,同学们不能私自拆修或请非“空调运营维护中心”专业人员拆修,否则由此造成的人身安全、财产损失等由同学们自行承担。

④ 同学们空调使用期间的电费按供电公司对学校收取的电价标准收取,由寝室全体成员共同承担。

⑤ 空调使用期内学生人为或无意损坏室内机、遥控器等配件的照价赔偿。

宜春学院学生宿舍空调运营维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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