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为加强宜春学院路灯、景观灯节能管理,更好地满足广大教职工和同学们的生活需要,美化校园,提升学院形象,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宜春学院范围内所有路灯或景观灯。
细则。
一、路灯、景观灯光源应全部采用节能高效的照明灯具,尽量采用新材料、新技术,实行绿色环保照明。
二、路灯、景观灯的控制应全部采用路灯时控器。
三、所有路灯,景观灯实行定时管理,根据四季日照时间的变化设定开启和关闭时间,在遇到重大节日和庆典时,应根据活动时间和活动地点设置照明时长。
四、寒暑假期间,原则上不开启景观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