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院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

作者:文章来源:浏览次数:194发布时间:2016-08-20


为保护学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快速处理食物中毒事故,尽最大努力控制事态的发展,减少中毒人数和一切损失,特制定《宜春学院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

1、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各院院长、宣传部、后勤处、学工处、保卫处、团委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预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后勤管理处(名单另发),做好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督查工作。

2、如果发生疑似食物中毒或确认食物中毒,必须立即向后勤管理处及分管校领导报告,并同时向宜春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发生中毒的时间、地点、人数、可疑食物、中毒者的主要症状。

3、分管校领导、后勤管理处、学工处负责人、医务所工作人员、膳食科相关工作人员等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成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应急处理临时工作小组,就近、就地做好现场处置,人员救治工作。

4、学校公用车驾驶员接电话后应迅速赶赴现场,无条件服从临时领导小组的用车调配。   

5、立即将中毒者送往学校医务所就诊治疗,人数多、中毒严重者,应立即将病人转送到大医院救治。

6、各教学院、学工处、保卫处及各相关部门应在学校的统一部署指挥下,积极稳妥做好学生的稳定工作。

7、立即将可疑食物封存,严禁继续加工、出售。

8、封闭保留事故现场,主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协助相关部门对可疑食物采样送检。

9、对污染的餐(饮)具、炊事容器和用具,必须进行严格的消毒方可使用,经卫生部门检测确定的中毒食物,必须销毁。

10、物业管理范围内的经营性店面,若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可参照本预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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